一、招标文件中第13页第28.1.2条款: “企业应具备有效的三级以上(含)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执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改为“企业应具备有效的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资质等级(含增项)且执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招标文件中第13页第28.1.6条款: “投标人(含项目管理班子成员)近三年内应具有规模、标准相当的工程施工经验(具有规模、标准相当的工程是指投标单位已完成经验收合格的市政工程造价不少于本工程预算造价的80%)”
改为: “投标人(含项目管理班子成员)近三年内应具有规模、标准相当的工程施工经验(具有规模、标准相当的工程是指投标单位已完成经验收合格的土石方单位工程造价不少于本工程预算造价(1415812.33元)的80%)。
招标人:漳浦县绥安工业区辕门社区居民委员会
代理单位: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08年0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