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坑慢行生态绿道景观提升工程(渔人小镇-口社村段)补充通知01号
1、问:本项目有要求投标人提供“类似工程业绩”。因市面上业绩种类繁多,真假难辨,一些施工单位为了投标存在业绩造假行为,专家评审时难以查询验证。故建议:施工业绩的应附上合同书和完(交)工或竣工验收报告(原件备查),需提供政府工程交易中心等交易平台下载的中标结果公示等证明材料。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中“①业绩应附合同书和竣工验收证书证明文件扫描件”条款修改为“①业绩应附合同书扫描件、竣工验收证书扫描件、县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或中标结果公示网页截图”。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本补充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其余条款不变。
招标人:漳州市龙文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0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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