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漳州市五号路(迎宾路至水仙大街)路灯、公交工程
内 容:
一、工程量清单
1、序号9 项目编码030211002001项目名称“送配电装置系统”取消。
改为:序号9项目编码040101003项目名称“挖基坑土方”单位M3、数量为26M3,特征“挖路灯基坑”,0.5×0.5M×1.00 外运3KM。
2、增加序号10项目编码040103001项目名称“填方”单位M3、数量为99.84 M3,特征“回填土方”。
3、报名时发放的工程量清单及光盘有修改,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到代理公司领取工程量清单(编制时间:2005年6月29日)及光盘并以此为准,否则,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二、投标人根据下面品牌自选报价,但所选的品牌、品质(品牌知名度、技术标准和质量等级)应当符合设计、国家强制性及其他标准的要求。在工程施工中,招标人有权更改品牌,并按实根据招标文件调整材料(设备)价格。
1、路灯的灯杆、灯具、灯源:
(1)福建省亚明工贸有限公司
(2)上海维蒙特异形钢杆有限公司的“维蒙特”
(3)山东维坊海荣特锥形钢管有限公司的“海莱特”
2、电缆:
(1)广东维力电缆厂的“雄力”
(2)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的“太阳”
(3)上海红旗电缆集团有限公司的“红旗”等品牌
3、灯源、镇流器触发器、电容等灯源及配套:
(1)飞利浦亚明照明有限公司的“飞利浦”
(2)南京三乐照明有限公司“三乐”
(3)上海亚明灯泡有限公司的“LY”
(4)欧司朗佛山照明有限公司的“欧司朗”
4、路灯灯具、灯杆、灯源等今后实施如发生变更,其材料单价按投标期的信息价(如无信息价,按市场询价;两者都无,按业主标底材料的单价)与实际施工期的信息价(如无信息价,按市场询价;两者都无,按双方协商确定)的差价进行材料单价增减调整,并执行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4.11条款的规定。
注:1、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部分,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答疑纪要为准。
2、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到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漳州市芗城区南昌中路鑫荣小区13幢101~102室)索取书面通知书。
联系人:张小姐 黄先生 联系电话:0596-2926316 2953268
建设单位: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黄进安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吴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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