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文区六号路(迎宾路至水仙大街)道路工程施工招标答疑纪要


【信息时间: 2009/4/1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内   容:{招标编号:诚实施招漳字[2009]第(006)号}
1、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主要机械设备须提供“相应固定资产证明”指的是购买设备的税务发票;若该设备是有经过转让的,则须提供相应合同及原转让方的购买设备的税务发票。有关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2、建造师的专业以注册岗位证或执业证书或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上的专业为准,须提供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注:1、各投标人领取工程量清单及光盘后,应仔细检查工程量清单及光盘内所有内容,工程量清单以书面为准。
2、各投标人领取招标资料(含招投标图纸)后,应仔细检查招标资料(含招投标图纸)所有内容,如有缺漏请尽快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否则,后果自负。
3、答疑纪要将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 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zzctc.com)和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公告栏公布。
4、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含招投标图纸),答疑中未明确的,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当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的书面为准。
5、请各投标人自行到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漳州市芗城区南昌路鑫荣小区13幢102室)索取书面通知书。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含传真):0596-2926316、2953268
 
招标人:漳州市龙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石宝生
招标代理单位: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洪平
200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