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县政府大院改造二期工程招标文件的修改及补充通知(001号)
招标编号:闽建信漳【2010】招008号
一、招标文件的修改
1、招标文件中第10页第24项20条款投标保证金指定投标保证金帐户:“①、账户名称:长泰县会计核算中心 开户银行:长泰县建行 账号:35001667507050001144 (备注:建设局收) ②、账户名称:福建省建信……”更改为“①、账户名称:长泰县会计核算中心 开户银行:长泰县建行 账号:35001667507050001144 (备注:建设局收)” 。即投标人只能把投标保证金汇入业主账户,否则以废标处理。
二、答疑纪要
1、问:招标文件第63页的商务文件格式中第3条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资料:
答:如有,格式由投标人自行提供
注:
2、请各投标人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有补充通知或自行上网下载有关资料。
3、招标文件如与本通知有不符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投标人应按下述方法自行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书面资料。
地点: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天下广场C区5-205)
电话:0596-2956050 联系人:小洪
招标人:福建省长泰县建设局
2010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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