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官九线平和凤岭至平寨段水泥混凝土硬路肩改造工程答疑纪要


【信息时间: 2010/5/2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各投标申请人:
1、招标文件第10页条款号4.2.7“投标人代表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须持……社保缴纳凭证(原件及复印件)…”。请问:是否可持“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专用章)”来代替“社保缴纳凭证”出席项目投标?
答:可以。
2、招标文件第13页附录5人员要求只有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程师,而招标文件第59页注1:人员要求却提到“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和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请问:人员要求以哪个为准?
答:备选人不作要求。
3、招标文件第7页条款号3.7.4“另加投标文件电子版文件一份(光盘)”,请问:电子版文件(光盘)是指哪些内容?
答: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4、招标文件逾期交工违约金原为2000元/天,修改为5000元/天。
5、招标文件第43页第七条、一、2条中的“当5.0MPa≤R<4.5MPa时,其代表路段的砼面层工作量按80%支付,当4.5MPa≤R<4.25MPa时,其代表路段的砼面层工作量按60%支付,当R<4.25MPa时,”修改为“当5.0Mpa>R≥4.5MPa时,其代表路段的砼面层工作量按80%支付,当4.5Mpa>R≥4.25MPa时,其代表路段的砼面层工作量按60%支付,”。
 
 
招 标 人:福建省漳州市公路局平和分局
 
招标代理:漳州市建盛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