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KXZ(漳)09022号
1、招标文件第16页项号28条款号23.5中的编列内容中的a中增加“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并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并将其装订成册,否则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人应将商务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起单独密封一袋,袋封面标明商务文件,将资格审查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起单独密封一袋,袋封面标明资格审查文件,然后将资格审查文件及商务文件两个密封袋一起密封在一个外密封袋里。所有投标文件的内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贴上密封条,并在贴封条骑缝处同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2、招标文件第18页项号34条款号33.1中的编列内容中增加“履约担保提交时间: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五日内且在签订合同前。”
3、招标文件第22页条款号第27.1中修改后的条款内容中增加第(3)点“在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及商务文件评审完成之后,由招标人代表当众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投标人不参加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视为默认招标人随机抽取的结果。”
4、招标文件第34页工程发包价计算表下增加第3点“本工程发包价:是指招标人依据工程预算造价在合理造价区间内确定的中标价。”
5、招标文件第40页第1.5条更改为“合同生效的条件:承包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五日内且在签订合同前按规定以电汇或转账的方式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0%,合同双方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6、招标文件第40页第4.1.8条为他人提供方便更改为“承包人为他人提供条件的内容:承包人应与主体工程施工单位配合做好工程验收与交接工作。”
7、招标文件第60页第2.5条中的(1)、(2)点更改“本项目工程预算造价采用的定额和信息价格为: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福建省综合单价表》(2002版)有关规定、闽建筑[2004]12号文、闽建筑[2005]15号、25号文、闽建筑[2006]24号文、闽建筑[2007]4号、11号、15号文及闽建筑[2009]3号文。”
8、招标文件第21页条款号16.1.2中的修改后的条款内容增加附表11主要材料品牌一览表、招标文件第72页增加附表11主要材料品牌一览表(此表放入资格审查文件中)。主要材料品牌一览表格式如下:
主要材料品牌一览表
序号 |
材料设备名称 |
质量等级 |
投标人选用品牌 |
备 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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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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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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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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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 (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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