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池开发区金山安置地小区道路工程施工招标补充通知


【信息时间: 2009/5/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1、招标文件第8页第4.1条和第23页第3.1条第(二)款更改为:“投标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三级(含)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包括增项资质),并持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投标人非本市建筑企业必须持有《驻漳建筑业企业登记证明书》。”
2、招标文件第18页第25.2条更改为:“因考虑本工程含预留金金额 10 万元,且不可优惠,所以本工程招标最低控制价(设定B值)计算公式为:
B=(1040064.43-100000)×(l-8%)×(1- K)+100000保留到分(四舍五入)。
   3、招标文件第19页第25.4条更改为:“投标人的报价应在(1040064.43-100000)×(l-8%)×(1-12%)+100000=861076.16和1040064.43-100000)×(l-8%)×(1- 15%)+100000=835130.38之间,在上述范围外的报价将不推荐为中标人。
4、本工程开标时间更改为:2009年5月19日上午9:00时,接标时间更改为:2009年5月19日上午8:30900时止;截止时间更改为:2009年5月19日上午9:00时。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更改为2009年5月18日的17:30时前(指款到达指定帐户时间)。
 
 
                          福建安华建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2009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