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国贸润园(2011G10地块)二期工程II标段答疑纪要及招标文件的修改


【信息时间: 2016/12/2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国贸润园(2011G10地块)二期工程II标段答疑纪要及招标文件的修改
 
 
一、本工程截止到20161228日上午930分止,收到投标人的投标质疑,具体内容答复如下:
1.本工程招标文件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1 人,职称: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建筑或工民建或土建或土木工程专业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连续缴费六个月及以上(即2016611月份)的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 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可否提供连续缴费六个月及以上(即2016712月份)的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
答:考虑到本项目确实在20171月份评标,同意修改为“项目技术负责人1 人,职称: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建筑或工民建或土建或土木工程专业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连续缴费六个月及以上(即2016611月份或2016712月份)的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
2. 209页(3)砖主要材料品牌参选表中投标人选用的主要材料品牌是否可以直接选择品牌/规格,如:编号TL-01的仿石玻化砖中的投标人选用的主要材料品牌填写 “品牌一:鹰牌/G0JT-08QEA”。
答:直接选择其中一种品牌。如填写:“品牌一:鹰牌/G0JT-08QEA”。
3. 28页中“B、按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带有“二维码”财务审计报告中计算的资产负债率平均值计算为准;财务审计报告未带有“二维码”的,此项不得分。”中2013年度企业还未有实行带有“二维码”财务审计报告只有报备防伪码,而2014年度和2015年度企业才普遍实行带有“二维码”财务审计报告,可否2013年度提供带有报备防伪码的财务审计报告。
答:2013年度提供带有报备防伪码的财务审计报告,2014-2015年度提供带有“二维码”财务审计报告。其它条款不变。
4. 根据《漳州市建设工程扬尘防治措施费》自20161110日起实施。清单中均无计取该项目费用,是否要计取。 如不计取该项目费用,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答:扬尘防治措施费应计取,以答疑后的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招标文件为准。
5、第28页中“投标人近五年来完成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有获得过“闽江杯”奖项的得1分,有获得过“国家优质工程奖”或“鲁班奖”得3分”中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是指施工总承包单位还是参建单位。
答:获奖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是指施工总承包单位。
6“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或“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是否均属于“国家优质工程奖”?
答:是的。
7、能否提供一份预算审核书。
答:为便于投标人合理投标报价,本项目提供预算审核书中的工程项目造价汇总表、单项工程造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暂列金额明细表、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8问:标书加分要求其他因素评分标准:(1)投标人近五年来完成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有获得过“闽江杯”奖项的得1分,有获得过“国家优质工程奖”或“鲁班奖”得3分,最高得分3分;本市企业均不能达到满分3分的资格要求。未响应《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加快发展的补充意见》 [漳政综〔2016142]  三、规范招投标市场环境 第11点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具有两项以上资质的,除不得限制联合体参与投标外,还应明确投标人优先选用本市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招标文件设置类似工程业绩、企业信誉作为资格审查或加分条件的,若符合资格审查条件或类似工程业绩或者企业信誉获得满分的本市企业少于一家,视为排斥和限制投标人,招标人应当修改并重新发布招标文件。故应取消关于“有获得过“国家优质工程奖”或“鲁班奖”得3分”的得分标准改为漳州市建筑企业能满足的评分条件。应响应不得限制联合体参与投标,建议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答: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规定详见答疑后的招标文件。
9问:经招标文件的控制价和提供的总建筑面积测算优惠后该项目地下室平米造价不足3000/M2,上部平米造价不足1600/M2。本项目与现有建筑市场同等规模的造价偏低,该项目的控制价是否能上调?
答:招标控制价以最新发布的金额为准,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二、招标文件的修改
1、招标文件第2页第2.4条款、招标文件第7页第5项、招标文件第174页第2条款原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预算审核价“……¥238581193.48元(其中暂列金额¥774万元,暂列金不取费、不计税) ;”现修改为¥237718843.57元(其中暂列金额¥774万元,暂列金不取费、不计税) ”。相应条款同时修改。
2、招标文件第42页原“…上述条款中所列的项目不属于本次招标范围,总承包单位应承担总包管理责任并给予配合总承包服务费按224798元(人民币大写:贰拾贰万肆仟柒佰玖拾捌元整)计取,计取规费、税金后为25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拾伍万元整),中标后不再调整。……”现修改为“上述条款中所列的项目不属于本次招标范围,总承包单位应承担总包管理责任并给予配合总承包服务费按224798.11元(人民币大写:贰拾贰万肆仟柒佰玖拾捌元壹角壹分)计取,计取规费、税金后为250000.01元(人民币大写:贰拾伍万零角壹分),中标后不再调整。……”,涉及总承包服务费相应修改。
3、招标文件第28页中原“1)投标人近五年来完成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有获得过“闽江杯”奖项的得1分,有获得过“国家优质工程奖”或“鲁班奖”得3分,最高得分3分;”现修改为“(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近五年来完成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有获得过“闽江杯”或“国家优质工程奖”或“鲁班奖” 奖项的得3分,最高得分3分;”
4.招标文件第28页中原2)投标人近三年财务能力(满分2分)”现修改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近三年财务能力(满分2分)”,其它条款不变。
5.招标文件第664)现修改为:
4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序号
节点要求
开始时间
±0完成时间
8层梁板浇筑完成
备注
1
29号楼
201731
2017415
2017615
2
30号楼
201741
201761
2017722
3
31号楼
201751
201771
2017822
4
32号楼
201731
2017415
2017615
5
35号楼
201771
201791
20171022

6.招标文件第4页第7.2条款、招标文件第13页第30项中原“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拟担任本招标项目任职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需到场参加开标会并签到,法定代表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身份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验)且项目负责人须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验),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未到场签到参加开标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现修改为“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拟担任本招标项目任职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需到场参加开标会并签到,法定代表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身份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验)[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双方的法定代表人均应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身份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验)]且项目负责人须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验)。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未到场签到参加开标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其它条款不变。
7.招标文件第3页第3.7条款、招标文件第9页第12项、招标文件第30页第7项、原“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3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总建筑面积不小于10万平方米且不少于一栋房屋建筑工程32层及以上项目。现修改为“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3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总建筑面积不小于10万平方米且不少于一栋房屋建筑工程32层及以上项目。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的,“类似工程业绩”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
三、因本工程招标人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招标文件有修改,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往原招标文件下载网址重新下载答疑后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以最终答疑修改后发布的为准。
四、业主提供的电子版图纸(仅供参考,以纸质蓝图为准)及资料以原上传的为准,本次答疑后不再上传。
 
 
招标人:漳州天同地产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O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备注:1、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中有涉及到以上内容的均予以修改,招标文件中与本答疑纪要不符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2、开标前,各投标人应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