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芝山南路跨江桥梁及连接线工程(瑞京路-琥珀路)-夜景照明工程补充通知


【信息时间: 2021/8/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漳州市芝山南路跨江桥梁及连接线工程(瑞京路-琥珀路)-夜景照明工程

补充通知

致各投标人:

   招标文件作以下更改及补充:

1、招标文件中:①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第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修改为“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② 投标须知前附表的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第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修改为“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③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B)的第3.1.8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1“项目负责人1人,注册建造师专业及等级:壹级机电安装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修改为“项目负责人1人,注册建造师专业及等级:壹级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备注: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描述均做相应修改

2、投标须知前附表34.2二、其他要求中增加:16、根据闽建筑〔201829号《关于施工招标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雷同认定与处理的指导意见》 ,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存在雷同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否决其投标,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第15.2.1商务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增加6、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

4、专用合同条款中的第2.5条中的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增加: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 10%。

5专用合同条款中的第3.7履约担保中的1)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总额的 10%;”修改为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 10%;”

6、补充通知:预算审核xml格式文件已上传,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说明:①本补充通知发布后,招标文件和补充通知不同之处,以补充通知为准。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请投标人自行下载答疑后的招标文件。②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导致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招标人:漳州市通和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凯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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