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企业:
针对国道319线、省道官九线(S207线)平和文美至松柏关段水泥混凝土路面改造工程投标人的质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就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答复如下:
1.是否有低价风险保证金的规定?低价风险保证金如何界定?如何计算金额?招标文件中第32页(57新增条款中有提及低价风险保证金的返还,上述问题未明确)
答:低价风险金的规定、界定及计算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10页投标人须知中的7.3.1履约担保中的如果确定的中标人的评标价(不含施工安全生产费和暂定金额)低于招标人的最高限价(不含施工安全生产费和暂定金额)的88%,则中标人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还应从投标人企业法人单位基本帐户以转账形式提交给招标人低价风险保证金,低价风险保证金金额为[业主最高限价(不含施工安全生产费和暂定金额)-评标价(不含施工安全生产费和暂定金额)]×2。
更 改 、补 充 通 知
1.招标文件第9页7.3.1履约担保:“(1)履约担保为合同价的10%。”更改为:“(1)履约担保为合同价的10%,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天内由企业法人基本帐户以转账形式提交给招标人。”新增:“(3)无论中标人是否需提交低价风险保证金,都提交履约担保金。”
2.招标文件第19页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承诺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工程量清单表5.1~表5.5>)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更改为:“(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承诺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工程量清单表5.1~表5.5>)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本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3.招标文件第16页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总工最低条件)“注: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负责人(以及备选人)和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不允许更换。”更改为:“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负责人(以及备选人)和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不允许更换。项目负责人备选人和项目总工备选人不做强制要求”。
4.招标文件中 “省道S207项目业主:漳州市公路局平和公路分局;邮编:363000”更改为:“省道S207项目业主:漳州市公路局平和分局邮编:363700”
5.招标文件第19页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新增该条款“(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6.招标文件第25页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心新增该条款:4.2履约担保和低价风险保证金(如有)在工程交工验收通过后14天内退还(无息),业主可根据进度情况将低价风险保证金在工程完成50%后,开始按工程进度以固定比例(即每完成合同价格的1%,返还低价风险保证金的2%)返还承包人,如工程完成60%,返还20%的低价风险保证金。
7.招标文件第42页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此条款不作为评审要求。
8.招标文件第56页(五)拟配备本标段的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设备表“附:主要或大型机械应附有发票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此条款不作为评审要求。
9.招标文件第63页 (二)、授权委托书中注:“2.在授权委托书后应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正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3.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4.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但需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法定的代表人的签名、投标人的单位章的真实性进行公证。” 此条款不作为评审要求。
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09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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