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坂仔中心小学学生宿舍楼工程答疑纪要


【信息时间: 2009/4/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一、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6.1条款更改为:“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在2009年4月3日前从投标人单位帐户汇入以下指定的银行帐户(两家任选一家),2009年4月3日是以收款人的收款时间为准:
收款人全称: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州国税大厦支行
账    号:161060102100028101
⑵收款人全称:平和县坂仔中心小学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平和县支行坂仔分理处
账    号:691101040000135
注:汇款单上请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及投标保证金字样,并于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一份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
二、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09年 4 月 7 日上午10:30—11:00时
投标截止日期:200947 日上午11:00时
开标时间:200947 日上午11:00时
以上递交及开标地点均为:漳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漳州市工会大厦四楼)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OO九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