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漳州市圆山大道道路工程(廍前大道至纵十路)(K0+000-K7+480)绿化工程答疑纪要


【信息时间: 2017/11/1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漳州市圆山大道道路工程(廍前大道至纵十路)(K0+000-K7+480)

绿化工程答疑纪要

致各投标单位:

一、年度投标保证金相关条款修改为:

已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者已缴存福建省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应出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以及被认定为龙头企业的有关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注:以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其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应为50万元及以上。)”

二、招标文件第31页“:1.”现修改为“ :1. 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应附上中标公示资料、施工合同和竣工(完工或交工)验收证明材料的的扫描件或电子件,否则,其业绩不计。若中标公示资料、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均未标明招标文件中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证明材料,如:工程竣工图,工程造价的结算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否则其业绩无效。

     三、招标文件涉及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的均修改为:2012101日以来至少承接过1项已竣工(完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内建安造价≥12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业绩。

四、招标文件涉及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均修改为:2012101以来至少担任过1项已竣工(完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内建安造价≥12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注:技术负责人业绩可以是以往工作经历或以往工作单位担任过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业绩。)

五、问:招标公告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自2012101以来至少承接过单项合同内绿化面积≥5万㎡园林绿化工程业绩或项目建安造价≥17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应该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或工程项目交易网站可查询到,且查到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项目工程要求,请给予明确。

答:投标人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或工程项目交易网站查询得到。

 

 

备注:

①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相关内容,均予以修改。

②本招标答疑补充通知发布后,招标人将重新上传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附件,投标人须自行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重新下载,招标文件以答疑修改后的为准。

③投标人若有需要的,可在截标前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书面材料。

④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市圆山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