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漳州盐业产品展示交流中心工程答疑纪要


【信息时间: 2014/9/1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漳州盐业产品展示交流中心工程
答疑纪要
 
1、原招标文件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拾伍万壹仟圆整”现更改为“人民币(大写)壹拾伍万壹仟圆整”。
2、原招标文件P26页中说明第(2)点中要求“拟派出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专业以岗位证书上的专业为准”现全部更改为“拟派出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专业以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3、原招标文件中P51页第(一)点资格审查申请函附“购买招标文件收据”删除。
4、原招标公告中“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现更改为:“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文件中有涉及的均做相应更改。
备注:
1、招标文件与本通知如有不符,以本通知为准,不符之处相应更改。
2、各投标人应重新下载相应的答疑后招标资料,如有疑问请尽快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否则后果自负。
3、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工程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4、本工程补充通知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网站发布。
 
 
 
招标人:福建省漳州盐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4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