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开发区324国道等7段道路沿线路灯工程补充通知002


【信息时间: 2008/5/2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修改为:2008610日下午300330,开标时间、截标时间修改为:2008610日下午330,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修改为:2008610日下午330
2、取消补充通知001的所有通知。
3、招标文件第28.2.8条款修改为:投标文件未注明灯具的生产厂家或所注明灯具的生产厂家不是招标文件规定之一的;
注:灯具生产厂家:福建亚明工贸有限公司或南京三乐照明有限公司或扬州市星火太阳能照明有限公司。
4、招标文件第33页的“八、生产厂商供货确认函”投标时无需提供,相应取消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
5、电缆、电线选用的品牌:金日或超阳或华乐。
6、投标文件应注明所投灯具的生产厂家且生产厂家必须为招标人推荐的之一。中标施工时应按投标所报厂家的产品进行施工,否则,招标人将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同时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其经济、法律责任。
7、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第3页(北片工业园道路路灯)序号1的清单特征描述中“单臂10米路灯(详见设计施工图)”修改为“单臂8米路灯(详见设计施工图);“灯杆高10米”修改为“灯杆高8米”。
 
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符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投标人应按下述方法自行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书面的答疑资料:
地点:漳州市胜利东路汇福楼三层1号(市委党校旁)- 漳州市诚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0596-2950888                   联系人:小曾
              招标人: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华侨城市政工程投资服务中心
   代理公司:漳州市诚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08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