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山南路交通安全设施(信号灯与电子警察)工程答疑纪要
致各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
增加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6.4 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工业加工区开发总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