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下路(堂后路至小港南路)道路工程
补充答疑002
一、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澄清、说明
1、本项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含暂列金(暂列金额为人民币30 万元,不计税费,不可优惠),此暂列金为统一报价,不得更改,该费用作为投标总价的组成部分。
2、本项目质量保证金额度:结算总价款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
二、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与本补充答疑不符的,以本补充答疑为准。
三、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市龙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17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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