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靖城园区健康产业示范园(一期)工程
答 疑
一、招标文件第37页5.4/10.2信用评标分和其他因素评分标准“2.b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的得 1 分……”。
问: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建筑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第二条扶持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第(二)点规定:“支持本区企业晋级”、第(五)点支持本区企业优先承接本区内工程第7完善评标办法(1)规定:“对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的国有投资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为本区投标企业设置加分条件”。显然,此处的“本区企业”应指注册地在漳州高新区的所有建筑施工企业,而并不是对高新区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再分三六九等。招标人在本项目设置此加分点,无形中大大增加了注册地在高新区内的二级施工企业的中标难度,进而影响企业的晋级;使在数量上占绝对多数的二级施工企业无法享受到政策优惠,无意间违背了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建筑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制定的初衷。为此,我司恳请招标人能对此加分条款进行修改,正确贯彻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建筑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切实为漳州高新区内建筑企业的发展壮大助力护航。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根据漳州高新区建设管理局《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建筑产业加快发展若干措施的补充意见的通知》(漳高建[2017]7号),第三条完善评标办法方面:第(二)对采用综合评估评标的国有投资项目应在招标文件中的评分标准(招标项目中的评标总分为100分)明确:
1.投标企业信用评分满分为10分。
2.其他因素评分(满分为5分)的得分项为:
(1)投标人的企业注册所在地在漳州高新区直管园区区域内的得3分~5分。
(2)投标人具有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的得0.5分~1分。(根据项目规模要求投标人具有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的除外)
(3)近五年,投标人参与建设的工程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的得0.5分~1分。
(4)对于工程复杂、施工技术要求高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投标人完成过类似工程项目业绩的得0.5分~1分。
备注:①各投标人若有需要,请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此答疑的书面材料。
②本答疑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中有涉及到以上内容的均予以修改,招标文件如与本答疑有不符之处,以本答疑为准。
③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本单位概不负责,敬请谅解。
招 标 人:漳州高新区靖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 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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