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南镇福林村主干道拓宽改造工程
施工招标补遗书01号
一、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
1、本项目采用固定价随机抽取中标人(简易招标办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按电子交易平台显示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号作为投标人的投标编号,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当众随机抽取1个投标编号,该编号所对应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本项目的投标报价为招标人规定的发包价798294元,工程预算审核价为901527.02元,K值的取定为K=12%。
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通知(补遗书)将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电子交易系统上发布。如果澄清、修改和补充通知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日,投标截止时间应相应延长。
4、招标人通知延后投标截止时间的时间为原定投标截止时间2天前。
5、本项目工期要求为30日历天,即1个月。
6、近年发生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的年份要求为: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往前顺推3年或以上,且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
7、投标文件格式中涉及的“签章”指“签字或盖章”,可加盖法定代表人的电子印章,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要求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需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授权委托书中要求委托代理人签章的需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可扫描上传。
8、投标文件中的“银行信贷证明”无需提交。
9、保险费和安全生产费的计算标准以工程预算审核书的说明为准。
10、以银行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银行保函原件应在开标当天前往项目开标指定地点提交给招标人。以年度保证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无需提交年度保证金原件。
11、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如因系统平台限制而无法录入的,投标人可将需录入材料补充上传在其他材料中。
二、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未收到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
三、其余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招标文件与本补遗通知如有不符,以本补遗通知为准,不符之处相应更改。
漳州市芗城区浦南镇福林村民委员会
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