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西路中段道路工程施工监理补充说明
【信息时间: 2009/7/21 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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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27.4.4款“监理企业信誉评分标准”中的要求,如实填写近三年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处罚、记入不良行为、不良信用档案的事实(格式自拟),未如实填写的经查证后做废标处理。
漳州市芗城区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
2009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