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殡仪馆周边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补充说明
致各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修改:
1、专用合同条款的15.3.2变更估价(2)中关于“工、料、机单价按《福建交通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招标文件公布基期价格同期漳州市信息价”修改为“工、料、机单价按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签订当月的《福建交通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漳州市信息价”
2、专用合同条款的16.1.1的①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以投标书截止期前28天所在月《福建交通工程造价信息》”修改为“以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签订当月的《福建交通工程造价信息》”。
3、专用合同条款的17.1.3预(结)算编制计价依据中的“工、料、机单价按《福建交通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招标文件公布基期价格同期漳州市信息价”修改为“工、料、机单价按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签订当月的《福建交通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漳州市信息价”。
二、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与本补充答疑不符的,以本补充答疑为准;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三、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 标 人:漳州市殡葬管理所
招标代理: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