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江路(青洋蓬至324国道)市政工程Ⅱ标段K1+500~K3+060答疑纪要


【信息时间: 2009/2/2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1、本工程桩基检测费已计入预算总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应计入桩基检测费费用,中标后不再调整。
2、本工程中“钢筋混凝土管”品牌更改为:“千秋业、厦门益全、江东建材”。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材料品牌选择一种进行投标报价。其余没有提供品牌的由投标人自行确定,但所选的品牌、品质(品牌知名度、技术标准和质量等级)应符合设计、国家强制性及其它标准的要求,并在主要材料价格表上注明,中标后应按所报品牌施工。
3、本工程所有的粉煤灰砖砌体均改为粘土砖砌体。
4、近五年内(2004年1月以来)在龙海市角美镇曾有过施工不良记录行为(不良记录行为指:①拖欠农民工工资;②工程未能如期完成,超合同工期30%以上;③工程施工过程中多次出现质量问题;④项目经理不能到位。)的投标企业拒绝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本条款解释权归招标人)。
5、本工程劳保费按招标文件要求计入不更改。
6、招标文件中包含的风险范围不更改。
7、沿线的地下军用和民用缆线需要移离的费用由招标人负责。
8、沿线的果树、树苗等涉及当地村民所有权物的清除费用由招标人负责。
9、本工程涉及的土石方、填方等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已按实际测量计算。
10、本工程发生的耕地回填前处理及增加的土方工程量由各投标人自行现场勘察列入风险包干范围,中标后不再调整。
11、本工程的砼管道基础垫层改为“碎石垫层”,清单内容各投标人自行更改。
 
 
 
龙海市角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OO九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