圳头横路(龙昌路-龙文南路)、圳头纵路(新浦东路-迎宾路)道路工程
答疑纪要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的修改
①本招标项目的《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和《市政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有作修改,已重新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重新上传的《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2022.09.22》和《市政工程预算编制说明2022.09.22》。
②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21.12条款修改为“市政工程预算编制说明中的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仅作为预算编制审核询价的依据,承包人所选用的主材(设备)的品质(品牌知名度、技术标准和质量等级)应当相当于或不低于预算询价的参考品牌。承包人所用的主材(设备)须事先得到发包人批准后方可使用,发包人有权拒绝使用不符规定标准的材料设备。”
①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②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本单位概不负责,敬请谅解。
招标人:漳州市龙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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