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文区南昌东路(九龙大道至五号路)工程答疑纪要


【信息时间: 2005/6/1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漳州市龙文区南昌东路(九龙大道至五号路)工程
     
内  容:
一、根据闽建筑[2005]9号通知有关规定,为确保工程施工质量,部分材料品牌为:
(1)、桥梁用吊杆(高强钢束吊杆)、系杆(环氧喷涂钢绞线系杆)及配套锚具:a、柳州欧维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b、柳州海维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c、江苏法尔胜新日铁缆索有限公司,d、河南开封中原预强应力工艺设备厂,e、成都新津新筑路桥机械有限公司,f、四平市英力建筑机械有限公司。
(2)、桥梁支座(环冠、盆式、板式)伸缩缝:a、上海彭浦橡胶制品总厂,b、四川新路桥机械有限公司,c、中国路桥(集团)新津筑路机械厂,d、成都新津新筑路桥机械有限公司,e、河北衡水中铁建工程橡胶有限公司。
(3)、桥梁钢绞线:a、江苏江阴华新钢缆有限公司,b、江苏江阴法尔胜钢铁制品有限公司,c、天津第一预应力钢丝有限公司,d、宝钢集团上海二钢有限公司,e、柳州海威姆建筑机械有限公司。
(4)、钢材:a、三明钢铁厂,b、厦门众达,c、首钢,d、宝钢。
(5)、人行道砖须由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预制构件专业承包资质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合格证书的生产厂家预制;进场时还须提供产品合格证、许可证、准用证、出厂日期等证明文件。
投标人根据上述自选品牌报价,但所选的品牌品质(品牌知名度、技术标准和质量等级)应当符合设计与国家强制性与其他标准的要求。在工程施工中,招标人有权更改品牌,并按实根据招标文件调整材料(设备)价格。
二、本工程的业主最高控制价在开标前一定时间公布。
三、本工程水泥砼采用商品砼。
注:1、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部分,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答疑纪要为准。
2、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到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漳州市芗城区南昌中路鑫荣小区13幢101~102室)索取书面通知书。
联系人:张小姐   黄先生     联系电话:0596-2926316   2953268
 
建设单位:漳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黄进安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吴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