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诚实监招漳字[2006]第(002)号
1. 招标文件第23页10、第三十九中“(2)支付时间: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委托人将支付监理费10万元给监理人作为首期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后,预留监理费5万元作为缺陷责任期的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期满后付清。”
改为:10、第三十九条“(2)支付时间: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委托人将支付监理费3万元给监理人作为首期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后,预留监理费1万元作为缺陷责任期的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一年)期满后付清。”
2. 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21.1条款中增加“(6)工程质量目标不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质量要求的。”
3. 本工程的施工中标价若小于800万,监理取费费率投标时以招标文件为准,结算时,监理的取费费率根据施工中标价在闽价[2001]房字69号(福建省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监理收费标准)中的相应取费费率的幅度的下限作调整。
注:1、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部分,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答疑纪要为准。
2、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到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漳州市芗城区南昌路鑫荣小区13幢101、102室)索取书面通知书。
联系人:蔡小姐、黄先生 联系电话:0596-2953268、2926316
招 标 人:漳州职业技术学院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朱国辉
招标代理单位: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吴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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