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供水工程-配水管线答疑纪要(001号)
“投标担保金额:肆拾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应在2007年3月25日17∶30前将投标保证金交至下面指定帐户。
全称:福建古雷港口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帐号:35066730801226900008019
开户行:建设银行漳浦支行”
改为:
“投标担保金额:肆拾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的投标担保必须选择下列任一种方式:电汇、现金或转帐。投标人应确保投标保证金在2007年3月25日17∶30前汇达下面任一指定帐户(以款项到达帐户的时间为准)。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开户名称:福建古雷港口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漳浦支行
帐号:35066730801226900008019
开户名称:漳州市建盛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州分行胜利东分理处
帐号:161050100100008551”
二、投资估算
“建安投资估算约1887万元”改为“建安投资估算约1987万元”
三、材料
玻璃钢管应选用“昊华中意玻璃钢有限公司石狮分公司”或“河北冀州中意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或“北京奥宇可耐特玻璃钢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投标书中应注明选择的生产厂家及报价,且只能选择一个厂家的产品,否则,中标后按招标人指定的产品使用施工,且不予调整报价。材料每批次在进场前均需提供样品供招标人送有资质检测机构检验,招标人后方可使用。检验合格,费用由招标人承担,检验不合格,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四、投标文件第7页第16条“最迟不超过按照本须知第15条招标人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或经投标人同意的延长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后5个工作日。”取消。
五、投标文件第14页第36.2款改为“中标人违反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规定,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没收投标保证金;导致招标人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的,应当向招标人赔偿中标差价等损失;导致招标人重新招标的,应当向招标人赔偿本次招标和重新招标所发生的费用等损失。
中标人有前款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六、投标文件增加37条“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七、对投标人疑问的解答
1、投标报价的工程计价人员指: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市政专业预算员。
1)增加4.1发包人将在签订承包合同后三天内提供2套施工图纸。
2)第9.1 (6)“ 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本工程已完工程成品在竣工验收前由承包人负责采取措施保护,如有特殊保护要求,其费用按通用条款执行。”改为“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本工程已完工程成品在竣工验收前由承包人负责采取措施保护,如有特殊保护要求,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第47.3.1(1)“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擅自停工、窝工或因其他承包人之原因致使合同约定的工期根本无法达到的。”改为“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无正当理由擅自停工、窝工或因其他承包人之原因致使合同约定的工期根本无法达到的。”
4)第47.4.5增加“非承包人原因造成除外。”
5)第47.4.7增加“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除外。”
6)承包人每提前一天完成工程,奖励2000元。
7)施工所用的水、电及施工便道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费用。
3、投标人只要提交50万元投标保证金,就可同时投“配水管线工程”和“原水管线工程”两个标。
4、“配水管线工程”和“原水管线工程”可以使用同一套项目管理班子人员。
5、“配水管线工程”和“原水管线工程”预留金各100万元。
6、投标人应根据市场价格和企业情况,自主填报材料价格。
7、招标人的预算价在开标时公布。
招标人:福建古雷港口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漳州市建盛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07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