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文区龙江北路龙文污水提升泵站工程答疑纪要


【信息时间: 2010/7/2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1、本工程招标文件P35页“第五章第26条款”及P70页“投标函附录序号5工程款支付”中的“保修金返还:按工程保修期二年满后七天内全部退还保修金。发包人留置保修金的利息不计。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二年。”均更改为“保修金返还:按工程保修期二年满后七天内全部退还保修金。发包人留置保修金的利息不计。本工程质量保修期按有关保修办法执行。”
2、其余未更改部分不变。
 
 
 
 
 
招标人:漳州市龙文经济开发区有限公司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0年0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