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标函)袋由投标人自行装订。
2、原招标文件P22页中第八条监理大纲分项评分标准中“监理大纲未能满足招标文件第12.2.3条款规定的,按0分处理。”中的“12.2.3条款”更改为“14.2.3条款”。
3、原招标文件P11页第二卷技术标文件中“5.节能管理(管理目标、管理措施)”删除。
4、原招标文件P67页中的“招标代理费承诺书”删除,招标代理费由招标人支付。
5、原招标文件P7页中第3条的3.2、“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水利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更改为“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水利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水利(或水利水电)专业的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原招标文件 P24页项目监理机构及人员配备分项评分标准中,总监理工程师基本素质的第(3)条款“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未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更改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未取得水利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水利(或水利水电)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
原招标文件P26页中的第(4)条款“总监理工程师须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监理工程师”更改为“总监理工程师须取得水利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水利(或水利水电)专业的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6、原招标文件P26页中第(1)条款“工程验收报告(蓄水、完工、竣工)”和第(3)条款“竣工验收报告(或监理业务手册)”均更改为“蓄水、完工、竣工的工程验收报告之一”。
7、原招标文件第43页中投标函(格式)的第3条“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人民币 的履约保证金以及 人民币 的总监到位保证金,承担相应责任。”删除。
漳州市龙文区东墩排涝站建设指挥部、
漳州市龙文区九龙江下游防洪四期建设指挥部 2009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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