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漳州市粮食教育基地布展与装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答疑纪要
致潜在的投标单位:
1.招标文件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修改为:“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或联合具备有效的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或以上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二级或以上资质,且符合建市[2015]102号文的要求;”
2.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修改为:本项目的最高限价暂按400万元计,投标人的投标报价=400*(1-优惠率);
3.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修改为“本次招标设计费已经含在施工中,招标人不另外支付设计费,投标人投标报价按=400*(1-优惠率)报价;本项目的合同价格=暂按最高控制价400万元为基数*(1-中标优惠率),最终的施工工程款(含设计费)=(经财政预算审核后的建安-暂估价-暂列金-安全文明施工费)*(1-中标优惠率)+安全文明施工费+暂估价+暂列金;”
4.招标文件中评标委员会的构成修改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招标人1人,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4人;
5.(一)投标函第1点修改为“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优惠率= % )的投标总报价,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进行设计、实施和竣工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实现工程目的。”
6.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中第四点投标保证金,删除第1个第四点投标保证金格式;
备注:
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中有涉及到以上内容的均予以修改,招标文件中与本补充通知不符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福建漳龙建投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见证单位:漳州市粮食局 (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2017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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