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漳州市圆山大道道路工程(纵十路至象镇互通)项目A2标段(K14+120~K16+450)招标答疑澄清(一)


【信息时间: 2019/12/2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网上电子招标)漳州市圆山大道道路工程(纵十路至象镇互通)项目A2标段(K14+120K16+450招标答疑澄清(一)

招标答疑:

1、招标文件规定:(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如有)加分(2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项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舱截面面积1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管廊工程a.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未明确标明项目负责人的,或施工合同与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项目负责人不一致的,其项目负责人业绩不计。b.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适用于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或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适用于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的竣工验收信息中,应当标明项目负责人,且标明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注明的项目负责人一致,否则不予加分。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适用于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或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适用于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中,在竣工验收备案信息中未标明项目负责人姓名和公司名称,但在招投标信息或合同备案信息或施工许可信息中有标明项目负责人姓名,能否享受项目负责人业绩加分,请予以明确。

答:上述情况,不能享受项目负责人业绩加分。

2、招标文件第63"3.5/8.3 信用评标分和其他因素评分标准(如有)第2条其他因素评分标准:(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如有)加分(2分):b.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适用于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或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适用于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的竣工验收信息中,应当标明项目负责人,且标明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注明的项目负责人一致,否则不予加分。问题:因现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存在两个版本“新版”和“旧版”,旧版能满足招标文件上述条款要求,即竣工备案页面可以体现项目负责人。但是新版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竣工备案页面未设置项目负责人的信息链接,字面上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项目负责人只能通过“工程基本信息→参建单位及相关负责人”或者“施工许可→施工许可信息→查看”等页面来体现项目负责人等信息,请问①新版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这样的业绩是否满足本次招标文件要求(新录入项目旧版无法查询)。②如果新版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请明示评标过程是使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新版还是旧版。

答: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新版和旧版均适用本招标项目评标要求。

3、招标文件P613.5/8.3信用评标分和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中b.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适用于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或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适用于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的竣工验收信息中,应当标明项目负责人,且标明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注明的项目负责人一致,否则不予加分。投标人认为,因部分地区项目立项时为市政项目,但平时施工过程中又是交通系统监管,故项目信息仅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为体现公平公正原则,故建议修改该为b.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适用于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或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适用于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的交(竣)工验收信息中,应当标明项目负责人,且标明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注明的项目负责人一致,否则不予加分。

答: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补正数据表。

4(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如有)加分(2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项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舱截面面积1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管廊工程 a.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未明确标明项目负责人的,或施工合同与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项目负责人不一致的,其项目负责人业绩不计。 b.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适用于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或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适用于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的竣工验收信息中,应当标明项目负责人,且标明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注明的项目负责人一致,否则不予加分。问: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中,在竣工验收备案栏中未标明项目经理姓名,但在招投标或合同备案或施工许可栏中有标明项目经理姓名,能否享受项目负责人业绩加分,请给予明确。

答:上述情况,不能享受项目负责人业绩加分。

5、根据招标文件内容,未设置具体开工时间,对具体开工时间是否有要求?且招标文件中无控制型节点工期,对节点工期是否有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6、根据招标文件P2210点内容,“钢筋、沥青混凝土、水泥、管材等材料采用甲供”,P211页《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中无钢筋、沥青混凝土参考品牌,同时对桥梁工程所使用的钢绞线、支座、锚具等特材是否有参考品牌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7P72P73页附件3-1:《技术文件评分标准表》的备注3“技术文件页数原则上不超过100页”,100页是否包括封面、目录等,是采用A3还是A4纸张编制?对字体大小,何种字体,行距,标题等能否加粗,加下划线,是否可以设置页眉、页脚,内容中能否出现彩色,动画内容?对电子版技术文件有无大小要求?总平面布置、总进度计划是否可以用A3纸表示?

答:技术文件所有内容均不得出现体现投标人的名称及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信息。技术文件页数原则上不超过100页。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8、电子版图纸中每册有设计说明目录但无设计说明内容,请提供。

答:潜在投标人可按招标文件提供的邮箱下载电子版图纸,或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索取电子版图纸。

补充通知:

一、本招标项目“类似工程业绩”须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说明:

①、本答疑澄清发布后,各投标人应自行重新上网下载答疑后的招标文件,答疑后的招标文件本答疑澄清(一)不同之处,以答疑澄清(一)为准。

②、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9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