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平和技工学校教学综合楼工程答疑纪要


【信息时间: 2008/9/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招标文件的“评标定标办法”中第四、3条款“通过商务标评审合格且各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侯选人(当经评审后的最低投标价出现相同时,由招标人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共同研究确定其中一家为第一中标侯选人)。评标委员会应按经评审后的投标价从低至高的顺序列出最多三名中标候选人。”更改为“通过商务标评审合格且各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侯选人(当经评审后的最低投标价出现相同时,按提交投标文件的顺序,由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公开抽取、登记代表该投标人号码,并当众公布每个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三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若经评审后的最低投标价只有二家出现相同时,则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二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为经评审后次低投标价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应按经评审后的投标价从低至高的顺序列出最多三名中标候选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OO八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