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市海澄镇山后新村(拆迁安置房)一期工程施工监理招标补充通知02号


【信息时间: 2009/8/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中《评标细则》第七条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第3点修改为:总监具有房屋建筑专业的国家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在投标人本公司进行注册,总监的专业以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上所注明的注册专业为准。
 
2、其余按招标文件规定和答疑及补充通知01号执行,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书如有不符,以本通知书为准。
 
招标人:龙海市东跃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吴
电  话:0596-2950888             
 
2009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