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24国道角美段(镇区至角泰路)道路照明工程招标补充通知001号


【信息时间: 2006/12/1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1、本工程将按基建程序办理质量监督,中标人应按要求提供相关手续。
2、招标文件第7页第12.8条修改为“投标人应严格按设计图进行施工,做好地下综合管线保护工作,由于保护不当造成管线断、裂而增加的费用及相关的经济损失、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3、投标人若对灯具式样不清楚,可与招标人联系。
4、删除招标文件第7页第12.5条“本工程招标人根据需要可能分阶段进行施工,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考虑机械多次进出场费及其它费用。”
 
 
 
请各投标人自行索取书面资料,联系地址、电话: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威镇阁商业城C幢212室
联系电话:0596--2668098
 
 
福建顺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06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