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台商投资区龙一路道路工程施工
答疑及补充通知
一、通知:
本项目中“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有做部分修改,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本答疑及补充通知后的招标文件。
二、答疑:
本项目无其它需要澄清的问题。
注:①、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及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本答疑及补充通知为准。
②、投标人若有需要的,可在2015年12月23日17:30前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本答疑及补充通知的书面材料。
③、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5-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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