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高新区靖城园区道路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设施项目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答疑
质疑点1
问:在招标公告中的3.7 其他资格要求:(5)本招标文件中标注▲并涉及到需要提供检测报告、测试报告、证明文件或其它所需文件作为依据的必须完全响应,并加盖生产厂家有效印章为证。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决其投标。(需原件备查)。这个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是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B类,这条有明显控标要求,限制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我单位认为是不合理条款。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本项目的设备参数均根据实际现场情况提出的符合国标的需求。招标文件中要求各潜在投标人投标时提供以部级或部级以上单位相关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为考评依据,客观的反应了所提供设备的具体参数物理特性及功能是否符合通过国家相关标准检验,有利于产品质量、安全及兼容性和技术服务得到保障,同时也是为了杜绝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肆意编写投标产品参数进行强行应标,以次充好,从而导致评委因无权威性的参考依据而影响评委客观评标,最终影响到工程质量。
质疑点2
问:在招标公告中的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或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或年度投标保证金等形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但在投标须知里的要求:2、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②③⑤⑥种形式提交。如果我单位根据投标须知里采用投标保证保险形式,会不会被废标。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补充
1、第7章的第15.2条款更改为:“15.2▲前端路口交通信号灯控制系统必须能够无缝兼容接入南靖县交警大队现有智能交通信号灯管理系统平台进行联网优化控制、人工远程直接干预控制,并可满足管理需要上连入漳州市交警支队公安智能交通指挥系统集成指挥平台。(投标人需提供与现有的智能交通信号灯管理系统无缝对接的可行性报告并加盖原平台厂家公章。)”
新的招标文件格式已上传,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的书面为准。
注: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高新区靖园市政公用事业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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