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市区新华路大修工程施工监理的通知
【信息时间: 2006/6/15 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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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本工程投标的企业必须在2006年6月23日北京时间16时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整由企业法人单位基本账户汇达以下账户(以款项到达为准,汇款凭证须注明工程名称),现金缴纳或分支机构汇达均不予受理。汇入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专用账户:
单位名称
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序号
开户行
账号
1
建行漳州市分行营业部
35001662433052500635
2
兴业银行漳州分行胜利东分理处
161050100100015943
招标代理单位: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