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文件部分:
1、本项目的建设地点为:龙海市角美镇。
2、本工程预算造价更改为¥16929012.94元;本工程招标最高控制价更改为为¥14389661.00元(即工程预算造价下浮15%)。招标文件中有关条款相应更改。
3、招标文件附件1中第1页“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基础、主体结构等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序号6“项目编码040203005001:水泥混凝土”的综合单价改为“117.52元/m2”。
4、招标文件附件1中第5页“不可优惠项目”更改如下:
不可优惠项目 |
工程名称:龙海市角美镇中闽大道(凤山段)道路_路面工程 |
序 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1 |
文明施工费 |
45984.13 |
2 |
安全施工费 |
45984.13 |
3 |
临时设施费 |
55180.95 |
不可优惠项目 |
工程名称:龙海市角美镇中闽大道(凤山段)道路_排水工程 |
序 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1 |
文明施工费 |
19576.82 |
2 |
安全施工费 |
19576.82 |
3 |
临时设施费 |
23492.19 |
不可优惠项目 |
工程名称:龙海市角美镇中闽大道(凤山段)道路_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
序 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1 |
文明施工费 |
1271.26 |
2 |
安全施工费 |
1271.26 |
3 |
临时设施费 |
1525.52 |
不可优惠项目 |
工程名称:龙海市角美镇中闽大道(凤山段)道路_路灯工程 |
序 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1 |
文明施工费 |
7409.32 |
2 |
安全施工费 |
7409.32 |
3 |
临时设施费 |
8891.18 |
不可优惠项目 |
工程名称:龙海市角美镇中闽大道(凤山段)道路_特殊路基处理 |
序 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1 |
文明施工费 |
3470.91 |
2 |
安全施工费 |
3470.91 |
3 |
临时设施费 |
4165.09 |
5、招标文件附件1第6页“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钢材、商品混凝土、水泥等主要材料价格表”中序号7取消,序号21条改为12米。
二、工程量清单、预算书部分:
1、原设计路灯高13米改为12米,原四叉路口路灯高16.5米改为14米,详设计补发的图纸SIV-01-04。
2、工程量清单第10页第3条项目编码030208001003工程量改为3000m。预算书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第13页第3条项目编码030208001003电力电缆工程量改为3000m,定额编码40703034改为40703036,40703050改为40703052,单价相应更改。
3、预算书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第13页第4条项目编码030208001004电力电缆定额编码40703032改为40703035,40703050改为40703051,单价相应更改。
4、预算书的主材料项目表中:材料编码为1101010016热塑标线底漆5元/kg,材料编码为1102000021E热熔标线涂料增加材料单价5元/kg。
5、清单第1页第6条中项目特征“7.非泵送商品砼改为现场搅拌砼”;预算书“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第1页第6条项目特征相应更改,综合单价改为117.52元/m2。
三、投标人问答:
1、问: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测量工程师”,请问“测绘专业”可以吗?
答:测绘专业的工程师也可以。
四、其余未更改部分不变。
招标文件与本纪要不符之处以本纪要为准。
书面资料(及路灯补充图纸)按下述方法自行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
地点:漳州市南昌东路香格里拉16幢201室—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596-2968036 2967036 联系人:小林、小李
招标人:龙海市角美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2010年06月10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0年0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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