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JJL2010-ZB032
各投标单位:
关于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上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现更改如下:
1、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更改为:“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拟派本工程的建造师、安全员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更改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拟派本工程的建造师、安全员必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 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具备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年检合格岗位证书;更改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具备省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年检合格岗位证书;”
当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此答疑纪要为准。本答疑纪要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招标人:龙海市东泗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公司: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0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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