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池开发区龙池广场食堂工程施工招标答疑纪要


【信息时间: 2009/4/2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1、本工程招标范围为建安工程,预算书分为土建部分和安装部分,二者装订在一起,投标人应认真检查。包括光盘中的内容,如有缺失,请抓紧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联系电话0596-2961882。
2、本工程不存在运行保证金。
3、非本市建筑企业必须持有的《驻漳建筑业企业登记证明书》必须符合漳州市建设局于20081203日发布的《外来驻漳建筑业企业备案登记管理规定》(漳建工[2008]61号)的规定。
4、将招标文件第47页《投标人计划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及检测设备表》表格中的机械名称和备注1取消,投标人可依据实际情况自行配置机械或设备。
5、招标文件第14页第16.1条更改为:“投标人在2009年5月7日的17:30时前(指款到达指定帐户时间),按规定提交本须知第16.2.2条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
 
 
 
                          福建安华建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200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