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医院精准医学影像楼工程
修改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修改答疑纪要问题1的回复内容如下:
问题1: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未体现其具体建筑高度,能否以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上体现的建筑高度为准?
答:投标人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且查询到的竣工验收信息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指标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
注:
①、招标文件与本修改通知不一致的,以本修改通知为准。
②、投标人若有需要的,可在截标前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本修改通知的书面材料。
③、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答疑中未明确的,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当招标文件、答疑纪要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或修改通知的书面为准。
④、投标人应在截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福建省漳州市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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