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侨村幼儿园建设工程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XMZZ漳招字【2017】01号
1、招标文件修改:
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连续缴费六个月(2016年8月至2017年1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或社保系统中打印的带有二维码标识的连续缴费六个月(2016年8月至2017年1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说明:
①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通知发布后,招标文件中有涉及到以上内容的均予以修改,招标人将重新上传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附件,投标人须自行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重新下载,招标文件以修改后的为准。
②投标人若有需要的,可在截标前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书面材料。
③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归国华侨联合会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住总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7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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