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漳州市红山路(龙港路至龙滨路)道路工程招标答疑澄清(一)
澄清:
一、招标文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的内容更正为:“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4000万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的施工,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33763077.91元,故设定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招标文件不同之处,以此为准。
二、招标文件中,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的内容更正为:“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 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城市道路中中型工程标准,路基工程:城市快速路、主(次)干道路基工程2~5千米,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3000万元;路面工程:高等级路面5~10 万平方米,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3000万元;本招标项目为新建城市次干道,道路设计全长824.557米,工程预算审核价中道路工程部分造价为8699944.21元,路面面积为19064.72平方米,项目属于中小型工程。” 招标文件不同之处,以此为准。
三、投标人须提供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包括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承诺),格式自拟;招标文件不同之处,以此为准。
答疑:
一、投标保证金形式中银行保函形式,要求采用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的保函,那通过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保函平台自行选择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具的电子保函不是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的保函,这样电子银行保函符合要求吗?
答:不符合本招标项目银行保函要求。
说明:
①、招标文件和本答疑澄清(一)不同之处,以答疑澄清(一)为准。
②、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蓝田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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