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第二次)答疑纪要
致各投标单位: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9、服务费承诺书》增加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盖章。中标后,各方以约定的项目公司股权比例足额支付服务费等给招标代理机构。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请各投标单位重新下载文件。
备注:
1、本招标答疑纪要发布后,招标人将重新上传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须自行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重新下载,招标文件以答疑修改后的为准。
2、开标前,各投标人应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 标 人: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紫金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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