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市港尾镇石埠土石方工程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闽泓业2015漳招(053)号
一、招标文件补充通知
1、“……①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一级企业资质和爆破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企业资质;②爆破工程资质应具备公安厅颁发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C级及以上,并持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更改为“……①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一级企业资质,并持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应具备公安厅颁发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三级及以上;③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的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只允许由具有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爆破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更改为“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的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只允许由具有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公安厅颁发的爆破作业许可单位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3、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应不低于下表
单位:元
名称
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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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施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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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施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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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设施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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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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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单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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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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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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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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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①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年01月19日北京时间12时00 分前”更改为“2016年01月27日北京时间12时00 分前”。②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1月20日北京时间15时00分”更改为“2016年01月28日北京时间08时30分”;③开标时间为:“2016年01月20日北京时间15时00分”更改为“2016年01月28日北京时间08时30分”。
二、招标文件其他地方与此相矛盾的以该变更为准。
注:本项目招标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相关通知与本补充通知不符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 标 人:龙海市南太武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日 期:2016年0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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