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聋哑学校综合楼工程补充通知 001 号
致各投标单位:
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中:9.推荐中标候选人:“9.1应用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数据为准。”现修改为:“9.1 应用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对通过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评审均合格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乘以信用系数(详见附表1)进行排序,且不受投标报价乘以信用系数的取值是否低于投标成本参考价影响。通过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评审均合格且投标报价乘以信用系数的取值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当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乘以信用系数的取值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依次按投标人的信用分高低、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级别高低、用于本招标项目的企业资质等级高低进行排序。若上述三项均相同时,则由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有效投标人对应的信用系数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数据为准。”
注:本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其余条款不变。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平台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漳州市聋哑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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