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综合楼和粮食储备仓库工程施工招标答疑纪要


【信息时间: 2008/3/2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1招标文件第5页和第14页投标保证金帐户更改如下
开户名称:华安县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华安县农业银行
帐    号:1366 5101 0400 0749 6
②、开户名称:福建安华建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漳州龙文支行
帐号:3500 1668 0070 5250 3004
2、招标文件第8页第4.2条更改为:“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按照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资格审查标准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方可成为合格的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第3条规定。”
3、招标文件第15页第16.4.4条更改为:投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第二章第4.3条规定修正标价;
4、招标文件第19页第27.2条更改为:中标单位应在公示后3日内,到招标代理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如中标在接到通知后故意不领取中标通知书,将按本须知第28.2条执行。
5、招标文件第20页第28.2.4条更改为:未能按本须知第29条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证或低价风险担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