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1、“保证金户名:龙海市九湖镇财政所;账号:140902290901000028;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漳州九湖支行”修改为“保证金户名:龙海市九湖镇财政所;账号:9080220010010000001423;开户银行:漳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
2、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2020年2月3日12时00分之前。
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变更为:2020年2月4日8:30。
4、投标人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现场提交以下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收款收据:交款单位为“龙海市九湖镇财政所”;
(2)银行付款回单;
(3)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之处,均做相应修改。
6、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或补充通知的书面为准。
注: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 标 人:龙海市九湖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兴亿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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