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答疑纪要如下:
1、招标文件第11页第17.1条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改为2007年11月18日。
2、招标文件第13页第21.1条改为“21.1开标会议于2007年11月19日上午9:30在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举行。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3、若以现金或汇款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则招标文件中的银行保函格式不用提交。
4、若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无提供招标文件的包封袋,请投标单位自行装封。
5、投标人填报的主要工程材料设备报价不得低于本次答疑公布的主要工程材料最低控制价,具体详见附件1 《主要工程材料最低控制价一览表(土建部分)》及《主要工程材料最低控制单价一览表(安装部分)》,共7页。如评标委员会认定低于最低控制价的报价为细微偏差,则评委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办法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定标办法“四、算术性修正及投标文件的澄清”。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公布的最低控制价*相应工程量,计入投标报价参加评标;如评标委员会认定低于最低控制价为重大偏差,则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定标办法“五、商务标的详细评审”进行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