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市港尾镇及隆教畲族乡近期污水收集处理工程(一期) 工程总承包(施工和设备总承包)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致各投标单位:
质疑事项1: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1)承包人建议书评分标准中“平板膜元件强度及耐磨性指标,本项目所采用的平板膜强度需符合以下指标:断裂强力:经向及纬向分别≥400N;撕裂强力:经向及纬向分别≥3N;耐磨性:耐磨次数≥8000次;上述指标符合1项得2分,最高得6分。必须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有CMA章或CNAS章)” 的加分条件设置不合理,该指标为MBR中空纤维膜的性能指标而非MBR平板膜的性能指标,不符合本项目实际特点。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事项2: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1)承包人建议书评分标准中“污水污泥处理工艺参数的先进性、合理性 本项目所采用工艺的技术参数如下:污泥表观产率系数≤0.1kgMLVSS/kgCOD;BOD污泥负荷≤0.1kgBOD/kgMLSSd;氨氮容积负荷≤0.3kgNH3-N/kgMLSS d;每符合1项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最高得3分”的加分条件设置不当,首先该证明依据不明确,难以由权威机构提供证明;其次根据不同生化段应设置适当的污泥表观产率系数、BOD污泥负荷及氨氮容积负荷,以便取得最佳的生化处理效果。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事项3: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2)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中 资信情况“投标人或者投标联合体中任一成员资质能力: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的加分条件设置不合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事项4: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2)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中类似业绩“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曾获得MBR相关奖项:省级行政单位颁发的MBR相关奖项,每获得1个奖得2分。国家级行政单位颁发的MBR相关奖项,每获得1个奖得4分。此项最高得8分。奖项颁发单位应为行政机关单位。提供奖项证明文件扫描件或网页截图”的加分分值设置不合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事项5: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2)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中类似业绩“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拥有MBR相关专利 拥有1项发明专利得1分,以此类推累计最高得7分。(提供专利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的加分条件设置不合理,首先MBR平板膜作为一种设备产品,更加注重其创造实用性;其次,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更加注重产品创造实用性,且实用新型专利同样受到专利保护法的保护。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事项6: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2)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中资信情况“投标人或者投标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具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具备得1 分。不满足不得分。需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的加分条件与项目实际特点的符合性低。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事项7: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2)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中资信情况“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市政总承包资质企业)财务能力,最近三年,连续三年平均营业额大于10亿元的得2分。不满足不得分。须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加分条件设置不合理。 招标文件第32页评分点“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市政总承包资质企业)财务能力”对应的评分内容为营业额,我们认为一个单位的财务能力应该通过银行授信 ,以及资产负债率等指标来评判,况且要是要求营业额也应该要求营业额是“针对于污水工程的”,以上评分点的要求明显不符合实际,这样的评分点只是按照特定“投标人”量身定做的嫌疑。
答:原招标文件最近三年,连续三年平均营业额大于10亿元的得2分。不满足不得分。须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修改为:最近三年,连续三年平均营业额大于5亿元的得2分。不满足不得分。须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质疑事项8:招标文件第四页资质要求中3.1 要求膜系统集成商;对于联合体的要求3.3中要求是具备生产能力的制造商;3.4的业绩要求是要求的膜系统集成商。此处到底要求的是制造商还是集成商。
答:制造商或集成商都可以。
质疑事项9:本项目是工程项目,为何要求制造商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是否可以施工单位出具制造商的独家授权书来独家参与项目,这样可以在后期现场界面更加清晰,职责更加明确,更加有利于现场的施工组织。
答:必须由制造商或集成商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
质疑事项10:招标文件第32页对“MBR平板膜系统的国内业绩”评分点上为何要求0.3万吨和0.5万吨,本项目是0.2万吨,远期0.3万吨,同时业绩应该要求业绩年限,请明确。
答:1、业绩无年限要求。
2、原:0.5万m3/d>所提供业绩≥0.3万m3/d,提供一个加1分;
所提供业绩≥0.5万m3/d,提供一个加2分。最高得2分。现在修改为:0.3万m3/d>所提供业绩≥0.2万m3/d,提供一个加1分;所提供业绩≥0.3万m3/d,提供一个加2分。最高得2分。
质疑事项11:同样对投标人业绩要求为何是“1600万”此金额和本项目预算严重不搭配,在此怀疑本项目是“按需定制的招标文件”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事项12:招标文件第32页对“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拥有MBR相关专利”只提到发明专利,没有提到实用新型专利,请问MBR相关的实用新型专利是否可以得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事项13:按照经验考虑,工程量清单中的MBR平板膜的产水量不能满足水量要求,同时配套的鼓风机气量不够,按照经验单片曝气量至少11~14升 每分钟/每片.。是否可以更新平板膜的数量和鼓风机的功率。
答:实际按设计图要求。
质疑事项14:招标文件第31页,对“膜性能指标”和“平板膜元件强度及耐磨性指标”均有评分要求。其中“平板膜元件强度及耐磨性指标”中的评分项目均不是平板膜产品的相关技术特性,而是中空膜的检测数据,平板膜无法提供,建议取消此项评分点。 其中“膜性能指标”只是笼统的一个初略要求,要求的也比较低,同时作为一项膜产品的关键参数“通量”评分中未有提及。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事项15:关于本工程最高控制价:23189059.04元(含暂列金96.1万元)。本工程预算清单设备清单和土建清单未明确区分。
答:本项目最高控制价含设备购置费,投标人在投标函报价总价中另明确工艺设备费多少元即可。
质疑事项16:关于合同范本专用条款12.4中施工款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28天内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100%;
(2)工程进度款按每月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拨付,每月完成工程量由承包人计量,于每月25日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发包人确认后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中。关于扣减的文明工费,未明确扣除后如何支付。
答:工程进度款按每月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拨付,每月完成工程量由承包人计量,于每月25日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发包人确认后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中文明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比例扣减。
质疑事项17:关于银行保函形式:采用银行保函的,该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的银行开具,并保证其有效。办理银行保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银行保函必须是见索即付的保函。且投标人应在履约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递交银行保函原件。由于政策性原因,部分企业无法开具。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事项18:招标文件中对于MBR平板膜的业绩考评是针对于一体化MBR设备还是指MBR平板膜的业绩?
答:一体化MBR设备或MBR平板膜的业绩都可以。
注:①本招标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发布后,招标人将重新上传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投标人须自行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重新下载,招标文件以答疑修改后的为准。
②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龙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