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池开发区生活区主干道二期工程南北标段施工招标答疑纪要


【信息时间: 2008/3/2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1招标文件第8页第4.2条更改为:“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按照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资格审查标准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方可成为合格的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第3条规定。”
2、招标文件第15页第16.4.4条更改为:投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第二章第4.3条规定修正标价;
3、取消招标文件第26页第5.1.3条对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主要材料单价,与预算造价的相应材料单价相比低于15%(不含15%)的要求。
4、商务标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必须加盖工程计价人员的执业专用章,投标人若委托具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单位编制工程量清单报表的,则应将加盖协议双方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本项目造价文件编制人员的造价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本项目对造价执业人员所属单位的认定以执业资格证书所属单位为准。如执业人员资格变更的则以造价主管部门批准的变更为准。
同一招标工程项目中,每一个中介单位只能被一个投标人委托,若投标出现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委托同一中介单位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含编审投标委托工作)的,将不推荐其为中标候选人。